【名称】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美容化妆品业商会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简称: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人力资源专委会)。
【宗旨】
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引导和教育会员爱国、敬业、守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素质,为全国美容化妆品业的规范与发展做出贡献;推进全国美容化妆品业人力资源规范化、促进行业人力资源标准化建设;提升行业从业者的整体素质、促进行业人才的价值最大化。专业委员会接受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秘书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会员种类】
【具备条件】
1、申请人认同专委会的总则、宗旨与管理办法;
2、申请人必须是美容化妆品相关行业的企业负责人、专家学者或从业人员;
3、企业申请人必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人力资源架构完善,没有不良经营纪录。
【申请流程】
1、填写申请入会登记表;
2、提供所属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连同入会登记表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专委会审核;
3、审核通过,通知缴纳会费;
4、成为专委会成员;
5、发放身份牌匾或证书。